钉钉日历中他人创建的公共日历无需手动订阅,而是通过个人授权或分享的方式来达到订阅的目的,这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办公协同的效率,且在很好的发挥出信息保护的作用。
操作指引
方式一 :授权订阅
电脑端与手机端操作一致,个人在新建日历时将对方添加为可订阅人群,对方在“订阅日历-团队日历”可订阅这个日历。
若一开始在新建时漏添加了可订阅人群,后面还可通过点击编辑进入以上界面重新添加。
方式二:分享订阅
个人创建好日历后,也可通过分享的方式发送给对方,让对方订阅。
电脑端
进入日历>>点击自己创建的日历>>右上角分享或点击日历旁“...”再分享,对方收到链接后,直接点击下方的订阅,即可。
手机端
进入日历>>右上角三杠图标>>订阅日历>>我订阅的>>分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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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于 2022/2/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