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税局算税功能权限怎么办?
子管理员默认无个税管理权限,需要薪酬主管理员为其分配权限,操作步骤如下
(1)进入安全设置-权限管理,选择子管理员【或者添加子管理员】-编辑
(2)开启个税管理模块,根据子管理职责选择需要开启的菜单权限和报税主体权限。
开启报税主体管理权限,新增的报税主体添加后自行获得该报税主体管理权限。
如何配置员工属于哪个报税主体?
(1) 人员获取规则介绍
例如:员工章三在当前报税主体报税,同时小明在花名册中的合同公司字段填写为「杭州分公司」,则选择「杭州分公司」作为关联条件,保存后章三就加入到当前报税主体啦。新员工入职,将合同公司选为「杭州分公司」,会自动加入到当前报税主体
(2)人员入职、离职信息同步逻辑。新员工入职,在智能人事中填写关联条件,在薪资组内生成报税人员时,会自动加入到当前报税主体。
员工离职时,系统将自动同步离职时间,当本月算薪人员存在离职人员时将正常算税。当本月算薪人员中无离职人员时,个税申报时将自动识别提醒修改离职人员申报状态。
一个薪资组如何计算不同主体、无主体员工个税?
若员工在关联报税主体字段中不填写关联信息,就不会关联报税主体。薪资组中无报税主体员工,默认无需税局算税,但不影响其他薪资项关联计算。
薪资组如何开启税局算税功能?
已有薪资组需要在计薪规则中添加「个税-税局算税」字段,操作流程如下:
(1)若之前有个税相关的项,请先删除原有个税薪资项【之前是智能算税的,一定要把这一项删除】
(2)添加「个税-税局算税」字段
注意:如需使用补偿金,可在添加「个税-税局算税」字段后,添加「离职补偿金个税」字段即可
(3)编辑-设置对应选项内容-保存
(4)点击页面最下方的「保存设置」按钮
税局算税结果与税局系统不一致如何排查?
排查点1:入离职时间是否一致?
进入核对算薪人员-本月报税人员
选择一个个税错误的员工-编辑
查看报税入/离职日期
排查点2: 上月个税是否已完成申报?
若首月切换到「薪酬-仁励版」算税,需要确定上月个税数据已在税务系统申报完成
若上月也在「薪酬-仁励版」内算税报税,进入个税管理-个税申报-切换月份-确认上月申报状态
排查点3: 算税项包括收入额、三险一金等信息是否与税局系统一致?
进入计薪规则-个税「税局算税」-编辑,查看对应选项是否与税局一致
使用税局算税功能后还需要去税局系统操作么?
不需要,税局算税功能已覆盖所有税局系统人员、算税、申报、缴款功能。
税局算税支持哪些税种算税、申报?
已支持 居民工资薪金、外籍居民工资薪金、一般劳务报酬、连续劳务报酬、解除劳务合同一次性补偿金,残疾人报税。
不支持保险营销员、证劵经纪人群申报、非居民外籍人。
历史税局申报记录是否可以导入智能薪酬?
暂不支持导入历史税局申报记录。
批量更新人员信息时显示错误怎么办?
当错误提示为【列表中没有【证件号码】为xxxx并且【身份证姓名】为xxx的员工】时,请前往钉钉「智能人事」中维护对应员工的「身份证姓名」和「证件号码」
操作路径:
1.进入钉钉工作台,进入智能人事应用——2.进入「花名册」模块——3.点击「编辑」按钮——4.在「个人信息」中维护【身份证姓名】和【证件号码】字段
计算个税时提示上月未申报
若出现以上提示,按照以下步骤排查
第一步,检查上月是否申报个税
若未申报,先进行个税申报;申报后可正常进入薪资组进行算税
若已申报,但是计算个税时依旧提示上月未申报,进行以下第二步检查
第二步,检查报税周期是否设置正确
进入个税管理-报税主体管理,编辑对应的报税主体,检查报税周期是否设置正确;
若进行了报税周期修改,修改成功之后,需回到薪资组中‘重新生成本月报税人员’,继续进行算税